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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
社保问题 我的户籍在湖南,原来在广东打工时公司给买了社保,现在我来安徽了,公司也给买了社保,请问原来的社保账户还有没有用,我可以怎样处理,两个账户是否可以合为一个?如果我现在又回广东了,这些又该怎样处理?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曾小康(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8-06 09:1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毕丽荣律师
VIP
2013-08-06 09:39
可以到社保局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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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静律师
2013-08-06 09:26
可以要求转入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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