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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母亲于2006年在购买单位楼房时从我这借款3.5万,现剩余2.5万没有归还,当时购买楼房时由于按揭贷款问题,所以房照写的是弟弟的名字,该楼房我母亲和弟弟于2009年交工后共同居住,由母亲偿还按揭贷款,母亲于2010年身体有病,并于去年恶化,现我母亲本人的收入已无力偿还贷款和债务,于今年被我弟弟赶出家,现租房生活,现弟弟将该楼房据为己有,而且否认当初买房时的借款,称他没借,谁借的找谁还。请问我的借款2.5万可否向弟弟索要,有何法律依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ada20……(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3-08-0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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