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该如何举报一宗骗取国家渔船巨额柴油补贴的案件?
该如何举报一宗骗取国家渔船巨额柴油补贴的案件?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洋局有关领导与
金培吟、谢妃芬互相勾结骗取国家渔船
柴油补贴款
“粤湛60028”号渔船原是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通明村叶介鹏、叶介付、叶介仁合伙的财产,叶介鹏是船主。
2003年9月17日受雇于“粤湛60028”号渔船上工作的通明村金培林在进行拖网作业过程中被缆车卷入而身受重伤医治无效死亡。从而导致人身伤亡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时经通明村委会调解,死者妻子谢妃芬、包兄金培山与船方就死者的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船方负责安葬费和另外赔偿安家费48800元。但在死者妻子谢妃芬领取第一笔赔偿款15000元之后才不服调解,于2004年1月16日起诉广州海事法院。海事法院于同年4月28日裁定查封“粤湛60028”号渔船,同年6月4日,海事法庭作出【2004】广海法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对谢妃芬等人作出赔偿124733.34元。2004年7月19日,叶介鹏却将“粤湛60028”号渔船卖给廉江市营仔镇大山村的黄廷莺(2005年10月2日黄廷莺又将该船卖给海南省监高县新盈镇新盈村的林吉德)。2005年7月叶介鹏因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被判刑一年:2006年2月叶介付被判刑8个月,叶介仁情节轻微不予批捕。2009年麻章区检察院对叶介仁又作出批捕决定,现被关押于麻章区湖光看守所。
2006年7月6日,广州海事法庭又在海南监高县新盈港扣押“粤湛60028”号渔船。7月10日裁定拍卖该船。2006年8月11日下午三时,在广州海事法庭七楼会议厅依法拍卖“粤湛60028”号渔船以清偿债务。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06年8月19日谢妃芬等人向广州海事法庭申请以“抵偿债务”。该船到手后,谢妃芬的代理人金培吟于2006年7月18日,2006年8月19日与林吉德、林吉德代理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将“粤湛60028”号渔船卖给林吉德,并办理了船舶所有权的变更手续。这样“粤湛60028”号渔船于2006年8月19日已归林吉德所有,而不在通明村谢妃芬等人手里。
可是自2006年以来,谢妃芬等人,特别是她的代理人金培吟,用广州海事局“裁定书”作为掩护,以“粤湛60028”号渔船船主身份,拉拢腐败的麻章区海洋局有关领导,采取恶劣的手段,敢在只有一块船牌并没有该船任何材料手续下,就使得金培吟、谢妃芬顺利骗取国家柴油补贴款,至今共骗取国家柴油补贴款高达80多万元(其中2006年35000.00元:2007年57069.60元;2008年131866.80元;2009年117780.00元;2010年182616.40元;2011年28万多元)。请问湛江市麻章区海洋局有关领导得到了什么好处?!
希望高层领导对此事进行查明,如何处理为好?
举报人:叶介鹏
叶介付
叶介文
联系电话:13659777067
日期:2013年6月13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一直向前(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3-08-03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