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郑州,想咨询个问题。因感情不和,在孩子没出满月男方多次说要把孩子送人
你好,据你所述,1、彩礼无须退回
2、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2012年3月31日均未判离婚,2013年6月29日不能再次提起诉讼
你好,1,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议,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违背夫妻间忠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以上回复,请采纳。。。。
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既然起诉,就由法院判决。如果离婚,应当由你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彩礼可以不退还。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彩礼不需要退还。并且孩子2岁左右。法院一般会判决女方抚养。建议委托律师开庭,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