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双方应实行互赔原则,即使负全责的一方也可以获取对方的理赔。
只需有责方向其保险公司报案,有责方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义务。同时本应由无责方赔偿有责方的交强险赔款也通过有责方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拉土车的交强险要赔不区分责任部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可以得到医疗费赔偿
拉土车在无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公司只承担无责任伤残赔偿金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金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金100元,总共合计人民币12100元。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