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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拆

政府强拆 我租了块厂区用地30亩的,在该地建立修护厂房数间,之前是签的五年05-09的,虽然协议租房到期但是协议有写租期满后享有优先承租,当初找他们续签时说有这个协议就可以了,之后每年都有按时交租金。上面写如因国家政策需要,该协议作废,甲方不赔偿。现政府要收回土地,没有给出合理的赔偿,凭借租地协议就当拆迁协议强拆了部分房屋。现政府将土地又卖给学校及某开发商。全家多口人都在这里居住,也靠该厂维持生计,没给出解释还断水断电。因拆迁造成我的停业资产损失达20多万。没签订拆迁协议就进行强拆合法吗?租房协议能当拆迁协议吗?我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偿?协议不只是这五年,之前也租了好几年,现政府就是以如因国家政策需要,该协议作废,甲方不赔偿乙方无条件搬迁为由不作任何评估及赔偿,可是我刚又重新装修了厂房,他们就说政府准备收回土地了,要我们无条件搬走,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可是我因为是小加工厂,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可以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jandc……(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3-08-0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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