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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我骑电动车在公路上把人碰了,送当地大型医院检查无异常,医生说不让住院,休息两天就好了,配了点药后,医疗我出的,给他一千元,他不要钱就要治疗,他们就在个人医院住院检查是腿部软组织损坏,看的是胃病,向我要1万多,我不给,现在把我告上法庭让我赔偿2万多,请问律师我该咋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F9459(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10-08-20 10:0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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