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宾馆找了一个小姐,感觉人还不错,我就把她介绍到我自己的公司上班
你好,赠与行为已经生效。
可以报警处理
你这个事情很难解决,你赠与对方且房子在对方名下,通过法律手段行不通。
赠与行为,已经生效,非法定事由不能反悔 我的补充: 2013-08-02 13:39
非法定事由不能撤销
属于赠与,不能要回
属于赠与,已经属于对方,非法定事由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