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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咨询几个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咨询几个问题 驾车正常行驶时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倒,当场死亡。责任认定书判定双方同等责任。死者76岁,农村户口,来珠海已经17年了但无固定收入,没有缴纳社保,请问第一应该按照城镇户口标准还是按照农村标准计算赔偿金?
第二因为对方要求30W的精神损失费,所以没谈拢,对方现把我开的车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可是我开的车子是借朋友的,证照齐全,朋友车子买的交强险+50W第三者责任险,我没有酒驾,没有吸毒,也有驾照,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会同意财产保全?法律不是说车主没过错,且保险额度足以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同意财产保全的吗?
第三如果法院决定对我朋友的车实施财产保全,我们可以用反担保把车提出来吗?朋友能用我的房产证做反担保抵押吗?我的房产是按揭还未按揭完的房产,这样的房产证能担保吗?
 第四法院判决后的赔偿结果如果在保险公司交强险+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之内的话,我还要承担什么费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perw……(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3-08-0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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