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证据
关于证据 属于我的森林资源被他人以边界不清楚而被盗伐,后来申请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前去调节,此间,在没有被告人得知的情况下录音了,在这段录音之中,被告人承认自己的行为,到了法庭上之后,庭长说没有得到对方允许的情况下的录音不能作为证据,还有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庭长说也要由被告人签字了才能算作有效的。
这样子是对的么,我怎么觉得有问题?现在算是本来倒霉的我们一方被迫撤销诉讼,庭长说在一年以内拿到切实的证据证明被告的头道行为才能真正的对被告人有所行动,这样对么?
感谢帮助。十分着急,我的邮箱710936695@qq.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盼盼(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0-08-19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