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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纠纷案

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已查封被告的房子(法院已查封),并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在这之后被告又和王某签订一份合同 (把时间提前到查封前)一看就是假的,经法院一说王某把异议撤回。后被告又和张某签订买卖房合同,时间也在查封前,这份合同后附有(被告收到房款的收到条,还有部分转款凭条,转到开发商的账户上)以这个房款被告交的是首付。房子原告已查封,张某和被告房子过不了户,张某又提起诉讼,诉要求被告给予过户,法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张某下了裁定,后知道了又延缓执行过户。这样原告还能执行被告的房产吗?被告是不是构成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姚玉军(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3-08-0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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