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失误未给我上保险,导致7月保险未上,连续5年社保记录没有了。没有在京买房的资格了。
具体请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漏缴”不同于“未缴”,所以,补缴的结果完全不同。“漏缴”的是归为连续缴纳时间的。单位是无须赔偿的。
你好,有公司的过错或没有尽到义务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请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1、财务工作职务中存在过失,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赔偿后,再向财务工作人员追偿。 2、其他补偿根据实际受到的损失计算。 3、需要咨询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