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给单位开车把人撞了,期间医药费是自己垫付,单位是否应该也垫付一部分??

给单位开车把人撞了,期间医药费是自己垫付,单位是否应该也垫付一部分?? 我老公是单位的司机,上班的时候在一个丁字路口转弯时撞到一个突然横穿马路的老人,紧急刹车了,但是因为惯性还是撞到了老人,老人摔倒撞到头,老人84岁了,造成了胯骨骨裂,颅内出血,医药费一直是我们垫付,交警的责任认定也没有下来,但是单位以此说认定没有下来,单位没法管,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疯狂的大石头(甘肃-天水)
提问时间:2013-07-31 22: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