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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不到两年离婚 双方调节的

结婚不到两年离婚 双方调节的 我有个朋友08年11月份结的婚,现有小女儿一个,他们正在闹离婚。我们那是农村,经过双方村委会劝解无效,调节协商,双方决定离婚。女方不愿要孩子给男方,财产平分,家具给她在补她6000元钱。他们今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接受孩子并不让女方承担抚养费。我的 问题是如果女方想要孩子了,男方不愿给,不是法院办理的判决孩子归属,是双方村委会协调的,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上了法院孩子会判给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kE2513(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0-08-1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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