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在产假期间,临时的有急事要求员工回来不定时工作?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书面约定就没风险。
算是加班,只要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