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关于财产遗产分割,兄弟分家纠纷

关于财产遗产分割,兄弟分家纠纷 我家原本兄弟二人,有一个大哥,家中有一处果园。
   父母健在时候,我与大哥及父母共同出资帮大哥盖了婚房,其中我绝大部分工资都投入进去了,这个婚房欠外债3000元。大哥结婚后,父母将这个婚房分给了大哥,但没有分给大哥任何债务(包括婚房债务、父亲治病债务和家庭的其他债务)。
   家中原有果园一处,大哥结婚分家后父母与我一起经营,后来父亲去世,母亲失去劳动力,与我生活在一起,大哥未尽任何赡养义务。我独自经营果园,承担了家中所有债务,并经过母亲分配,又承担了大哥婚房债务的一半1500元。后经人介绍对象,并与未婚妻共同经营家中果园,并举债盖了自己的婚房。结婚后母亲也随我们一起生活,大哥仍然未尽任何赡养义务。
   现在大哥向我提出家中果园有他一半,请问是否合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大哥现在的婚房是否也有我的一半?家中的原有债务大哥是否需要承担?我是否能起诉大哥未尽赡养母亲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pc21(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07-30 21: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