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一楼阳光房搭建影响二楼安全
一楼阳光房搭建影响二楼安全 您好,我居住于二楼,一楼的地下室是户外入口,一楼的住户为了防止雨天积水在地下室入口处搭建阳光房。但是由于搭建过高,对我有安全隐患。物业协调无果,已经报至房办备案。城管没有去实地看过,只是看了采证的照片,说不是公共区域的部分没法强制整改。矛盾的焦点就在向上搭建的区域属于私人所有还是公共区域?如果照城管的理论,基于一楼地下室入口处的平台是私人所有,那么他的阳光房可以搭到18层?我觉得不甚合理。想请你们给点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iven……(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7-30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