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第一个女友在分手后为我生下一男孩,我应该负什么责任.

第一个女友在分手后为我生下一男孩,我应该负什么责任.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
在我参加工作前,结识一位女友,相处一段时间后(有过同居行为),因感情不合分手了,我在贵州,她去了广东.数月后告之我她怀孕了,我劝她不要生下来,因为我们是不合法的,要么回来与我结婚,这样也不违法,她不听劝诫,执意生下了孩子.现在我参加工作多年,并在05年考上了公务员,在今年的领导干部提拔中,被人举报.请问此事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有劳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yan……(重庆)
提问时间:2013-07-30 13:4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