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打架斗殴引起的赔偿
打架斗殴引起的赔偿 7.26晚,大舅被单位的一位(食堂的)工人(当时喝酒了,且以前有点小矛盾)叫人打伤(那个时候无旁人)当时打人的人离开现场了,大舅躺在地上,头被打伤,后来被一个工人发现送到了医院。7.27晚 6:00左右我丈夫去看望大舅,刚坐下不到几分钟的时间,进来4个人其中一个说:“打残了么?”我丈夫说:“一点小伤。”其中3个人上去就照着我丈夫的头、胸部狠打(其中一个说,“往死里打!”),手上有刀。我丈夫的头部被他们用刀捅伤,肋骨、胸骨断了4根,脑干、小脑都有问题。打了110报警(此时其中一人说:“警察我认识,还打110?!你们知道是谁打的(人)!”警察去了以后人已跑,我丈夫因头部受伤,在去往医院的路上,看见其中跑了的一个人就在路边走,我丈夫就告诉警察,那个人就在旁边你们不去抓么?警察说:“还有别人打电话报警,我们还有新的任务。”就没抓那个人。现在我们没有证人,有也是一起去的亲人。现在我丈夫还在医院,(但对方却没有人来)催派出所,但他们却总说“调查调查。”我们现在只知道食堂的那个人是找人来打人的那个人,但我们没有证据说明就是他找人来打的人——警察来时现场没人。现在,我们应找谁赔偿?而案件还未审理,只进行了笔录且还没有对方的笔录,我们应该怎么办?需要找证人吗?警察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是照程序走的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xyyzz……(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3-07-30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