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合租房交水电费、不交押金。会不会对我产生法律责任?

合租房交水电费、不交押金。会不会对我产生法律责任? 我租了一年的房子,合同是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0日。交给房东1300押金(就是一个月的房租)现在还有一个月到期,水电费我都没有交,我不想再交钱了,让他们用押金抵水电。
而且房子我是找别人合租的,各收了别人500押金。
他们不愿意搬出来,现在把水费交了。如果直接搬出来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ane19……(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7-30 11:0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