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合租房交水电费、不交押金。会不会对我产生法律责任?
合租房交水电费、不交押金。会不会对我产生法律责任? 我租了一年的房子,合同是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0日。交给房东1300押金(就是一个月的房租)现在还有一个月到期,水电费我都没有交,我不想再交钱了,让他们用押金抵水电。
而且房子我是找别人合租的,各收了别人500押金。
他们不愿意搬出来,现在把水费交了。如果直接搬出来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ane19……(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7-30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