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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判决给小孩的房子遇到移民搬迁后

离婚判决给小孩的房子遇到移民搬迁后 我2002年离婚,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的是双方自愿将共同拥有的房子给小孩。小孩的母亲不承担任何抚养费,我是监护人。2005年我们移民搬迁,房子被拆。我属于划地建房,由于小孩的户口和我在一起,法院判决给她的房子只能按400元左右补偿。我能不能依据判决书要求政府给予小孩一比一的居民还房政策?由于房子已经拆了,政府如果也不给小孩一比一的还房。以前是靠收取的房租供小孩的学习和生活。我以后能否要求小孩的母亲负担小孩的一部分学习生活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Go8635(重庆)
提问时间:2010-08-1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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