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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我兼职与上海零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于四月20至29日在东南汽车展台担任礼仪小姐,共计六千零五十元,合同上写六十天内付清工资。但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他们公司仅给了我两千元。剩余四千零五十始终没有给我。他们以东南公司还没有打款给他们为由一直拖欠着我工资,并对我说,你想早点拿到工资你自己去找东南公司。请教一下我该如何是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tash……(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3-07-28 20: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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