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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旅游合同违约

旅游合同违约 本人是旅行社一位门市负责人,游客通过我们走的合同,发生了违约,我们如何协助游客找总部要求赔偿! 
7月9号,合同约定的是中午12:15武汉直飞香港的飞机,由于地接社的失误,在团队游客的出海关名单上漏掉一位客人的名字,导致团队游客被改为17点多武汉飞深圳转乘大巴赴港,缩短了游客的旅游时间。 
7月10号,地接社跟我们明确表示在香港进店之前,导游会给客人推荐购物店,在客人签字同意进店后才进。但是导游的操作是先把车直接开到店门口,让客人进店。在进第一个店客人有意见时,导游继续带客人进店。在进完购物店后,导游让团队中其他客人写了同意进店的意见书,我们的13位游客也在上面签了字。但是游客对进购物店还是非常大的意见。这个我们可否要求地接社赔偿! 
另外这份意见书的第一句话就不符合实际情况。第一句话是:两天行程顺利。而我们的13位游客第一天是非常的不顺利。此意见书能否作为不让客人追偿进店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peng……(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3-07-2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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