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可享有哪些权力
离婚可享有哪些权力 我们一个亲戚女方,因为是介绍的,当时男方是因为他们那里土地要占用了,可分得土地款和每人35平方的国家统建房,所以急着结婚,男方未婚过,女方结过婚有一小孩,前夫去世,男方当时也同意,他们就闪婚了,但结婚不久男方就想把女方小孩子送人,也对女方老人不好,现在不想和他过了,男方那里分的土地款和国家分的统建房她以后可享受吗,因为女方所在占地也是占用的,她把她户口和小孩子户口都有拿到男方那,现在也不能拿回去,如果离婚了她可以享受当地的哪些权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Zg9847(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08-18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