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施损坏由谁维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由房东负责维修。
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设备的损害故障应有房东承担修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