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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有在的情况下,房主未经我同意搬动的物品是否触犯法律.
在我没有在的情况下,房主未经我同意搬动的物品是否触犯法律. 我7月25日因工作原因在回龙观附近的北店嘉园南小区某号楼某单元601租到一房子。房间有单独计电费的空调,月租的,房租包括水电费,网费另算40元/月,同时也押了一个月房费.我拟定了一份合同,但是房主没有和我签合同,但是交房租和押金我是的收据的.
只住了25\26\27三个晚上.28日晚上我坐火车离开北京.因为工作的原因感觉不会回北京,于是我在31日给女房主打电话,说我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继续租住房子了。
她说:"那这个月房租不会给你退的,可以退押金."
我好心地说:"可以,如果这样我住满一个月再退房子。不过在这期间,你们可以让人看房子."
事情过了许多天,预计上周要回北京的,但是工作一直拖着回不去。
在昨天下午时接到男女房主一起给我打来的电话,大概意思是说“现在正好有人要住,问我什么时间能回去?他们想把房子租给人家”。
听到这些我说,“我房子还没有到期呢。而且现在公司事情较忙暂回不去.”
男房主是某小区活动中心的一小头儿,没想到印象中很明事理的男房主竟然说:"早知道你这样住,我们就不租给你了!押金都不应该给你退."
我说:“什么?!许先生咱们都是明白人,谁都有难处。我也是提前跟你们打招呼了。”
电话被交给女房主,她竟然说,"那我把你东西给你整理出来,人家急着住."
我一听急了:"我说之前我有跟你打招呼,因为你们说不退这个月房租,我说那我就住到满一个月.现在房子未到期,你们怎么可以把房子租给别人!那我的东西呢?"把我气的.
女房主竟然说:“唉呀,上次说话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云云等。。。。。
我真觉得好笑,回复说:"是不是我回去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女房主说:“没事儿我给你安排,实在不行你跟我住一起."我这个哭笑不得啊.
我说:“我这周就回去,要搬也周末.你跟要租房子的那个人说清楚.让他们晚几天搬过来吧。你们不要动我的东西,我回去自己收拾。别动我的东西,到时候有什么误会就不好说了。"
这件事情,我想咨询一下.
(1)这种情况,房主在我未在的时候搬动我的物品,是否触犯隐私权?
(2)房主是否有权在未满一个月时候,将房子租给别人?这种情况触犯哪项法规?我是否会得到相关的赔偿?
(3)房主是否应该返还我的押金?
(4)陈述以上事件经过,还有哪几项房主触犯相关条例?
(5)如果打官司,我需要做哪几项准备?
谢谢!请回邮astya_li@126.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tya_……(山东)
提问时间:2010-08-18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