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 我在6月经房屋中介花了9万购买一租赁房(实质上是公有住房,所有权属国家我只有使用权),在房管所经过正当手续过户取得租赁合同本。在办理时原承租人出据的离婚协议里写到此房属男方使用,现在原承租人的前妻拿另一份离婚协议(里面写明此房属女方、男方、子女共同使用)到房管所说原承租人用欺诈行为卖房,准备起诉她前夫。当时在中介处我曾经问过原承租人卖房子原因,他说是给刚考上大学的两个女儿教学费。请问:法院会把房子判回给他前妻吗?我的钱能要回吗?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l……(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0-08-17 18: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