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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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县城邮政局金融护卫班的在职工人,54岁,工龄36年,2010年4月8日9,40左右往乡下支局押送款途中,突发身体不适半侧身体麻木,头晕。司机,及另一位搭档告诉我一定是脑梗塞,(他们有过此病的接触史)本人也知道此病的严重性,但由于是在路途中,车内有很多现金,(金融护卫工作条例是不容许一人单独作业,必须是双人眼同交接,而且是武装押运)到达目的地完成工作已经快12点了,此时我已经更严重了几乎不能站立,神智时好,时坏。司机临时决定把我送到了当地乡卫生院进行检查救治,确诊是脑梗塞,建议马上送市医院,当时我完全不能移动,没有办法乡卫生院采取了临时病情药物缓解措施。下午3点左右病况有所缓解,乡卫生院120把我至送市中心医院。救治的费用除了医保报销部分,我个人负担了近一万元(有票据)。事情发生后,单位也积极为我申请工伤,各种材料已经准备齐全,可是我听说我的情况是办理不了工伤的,一,我没有落下什么残疾,只是一切都在康复之中,目前只是稍微运动障碍,二,我不要求别的赔偿,只是把我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给我解决了就好。(因为我的家庭不是很好,爱人下岗多年,孩子今年高考了,2000年之前我的基本工资才800多,2000年以后我们才涨了工资能开1470元。请问。(一)如果我的情况报工伤,不能认定,认定部门会考虑我的特殊情况给出建议性的处理意见吗?(我们单位不差钱,只是没有核销的依据,但是,单位已经答应给我负担2000元,而且要到年底才能给我解决,我们单位没有财会是二级核算单位,这2000元是要通过多填一些差旅费才能挤出来)(二)除此之外,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吗?谢谢了。(本人已经有过两次咨询了,但得到的答复不是满意)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eanmi……(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0-08-17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