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关于物流物品丢失未付保费不赔偿的问题
关于物流物品丢失未付保费不赔偿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海口某酒行的,6月18日在火车头物流4件茶叶价值4885元至三亚,可是后来被告知货物丢失,我们要求赔偿,对方却以未付保费按3倍运费赔偿,经多次交涉后对方说最多赔偿10倍运费共200元。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这种格式条件法律是否支持?如果按他们的说法只要是未付保费的他们都可以拿去私售后不赔客户或者少赔客户,这种无本的买卖没有部门来监控管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nkorz(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3-07-25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