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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 我的父亲是拉板车的,给人干活是临时性的,7月16日下午一户主家里装修买了两块玻璃,户主找了我爸爸和其他两个人帮其搬运玻璃,在快到户主家门口时玻璃撞到电梯顶上开裂,玻璃破碎将我爸爸手臂血管和筋脉割断,另外两个人只是皮外伤,事情发生时户主将我爸爸送往了医院,但医药费户主只付了7100元,而当晚的手术费就1.5万元,几次向其索要医药费都说没有钱,没有办法我们家只好向亲戚朋友借钱治疗,现在医药费就花了6万元,而人还得继续治疗,这几天找到户主,户主总是说没钱,我们让其拿点医药费,他说我们让他拿他就拿?他不听我们的,说可以经公,到时候该承担多少他一分都不少。我想问下如果打官司责任如何划分,比如户主或我家承担百分之七十等,另外在打官司之前这段时间怎么让户主拿去一部分医药费先给我爸爸治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莫去追韩信(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3-07-24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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