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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妈妈被大伯大妈,堂哥一家三人打,做二子的气不过,把堂哥家大门踹了

妈妈被大伯大妈,堂哥一家三人打,做二子的气不过,把堂哥家大门踹了 大妈先跟妈妈打,大伯来帮忙,打完又叫来儿子又来砸东西,又来打人,做儿子的气不过,大伯大妈躲进了别人家,后来去把堂哥家门踹坏了,妈妈的检查报告出来只是外伤,请问这检查的费用该由谁出?派出所断的是他家赔偿点滴费300元,损坏的东西220元,由我家赔偿他家防盗门1020元?把这一桩纠纷分开处理,要求分开签字,并县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执行我有权拒绝吗?门是在堂哥家没人的情况下踹的,门被踹的变形,并未打开,派出所有权拘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车春艳(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3-07-2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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