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郭某骗张某为其通过担保公司在银行贷款的有关法律问题咨询
郭某骗张某为其通过担保公司在银行贷款的有关法律问题咨询 郭某运用不法手段骗张某为其通过担保公司在银行贷款的有关法律问题咨询: 当初,郭某骗张某作为贷款人(用张某的购房合同作为抵押,此房屋为按揭购买)、郭某自己作为担保人(用郭某自己的房产证作为担保,郭某在贷款到手后,将自己的此房产证挂失,并重新补办了房产证,之后将自己的房屋合理合法出售)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30万元作为自己完全开销,张某未得一分使用。 之后,郭某下落不明,银行和担保公司向张某追还贷款,张某无力偿还,只好听后依法处理。 之后,担保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郭某进行网上通缉,郭某被捉拿归案后,其家人已拿出30万元作为归还贷款本金,产生的利息未归还。 之后,担保公司通知张某归还其间所产生的利息。 面对此问题,请问一下,张某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4922……(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3-07-23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