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您好: 我弟弟在06年(当时16周岁零5个月)在沈阳大东区一工地上打工,有一工友欺负他,他用工地上的刀将其捅伤,鉴定为重伤害,我弟弟当时年龄小怕事,就逃跑了。2010年(20周岁)被逮捕归案,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上的量刑一般是几年?有没有判缓刑的可能?或者说现在做什么才能获得缓刑? 现在人刚被抓捕,听公安局的人说一般等10到20天后就要开庭了,我感觉这段时间很宝贵,但又不知道能做什么,也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xz4853(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8-1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