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民事
超生二胎罚款问题
超生二胎罚款问题 您好, 夫妻户口一个在山东,一个在广东;超生孩子已经在山东缴纳罚款和上户了。请问,户籍在广东的一方还要不要再缴纳社会抚养费?谢谢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准时的闹钟(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3-07-23 16:17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未婚超生罚款问题
3个回复
我想咨询一个计生罚款问题。 我哥湖南的,嫂子江苏的,超生了一个女孩
1个回复
超生罚款问题 急
2个回复
关于是否为超生问题,如果是,罚款规定
3个回复
江西省超生之后的罚款问题
3个回复
离婚后超生问题
1个回复
离婚后的超生问题
3个回复
超速罚款问题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