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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协议离婚的房子,过户时还交相关费用吗?

协议离婚的房子,过户时还交相关费用吗? 律师好:

我和男方正要办理协议离婚,目前有一套商业用地性质的房产,还没到交房时间,所以没有下房产证,手里只有购房合同,名字写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男方说给我,其实他的本意说的是想给孩子,他还想过户到孩子名下,或者做个公证什么的。所以这里有两个问题要请教:

第一,房子如果过户给孩子可以吗?孩子只有不到两岁。
要是真能过户,我也愿意,因为就算以后再婚,我也是要把财产先留给孩子的,不会给再婚的人分,这个也是男方现在担心的问题,所以想直接给孩子。但是孩子太小了,我觉得不太可能过户到孩子名下吧?再说,离婚后孩子由我抚养,我是监护人,那么财产这方面是不是应该由我代为管理?或者有没有其他的说法?


第二,这个是还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我们是想和开发商联系,改一下购房合同,因为听说,以后房管局交房给房产证的时候,也是依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写的,我们想现在就先改购房合同的房屋买方的姓名,把男方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这样,以后发房产证的时候不就依据我的名字直接写了吗?否则等到发了房产证之后,再改名字,是不是就成了房屋买卖中的过户手续了?是不是要交税以及相关费用啊?

不知道相关法律有没有规定,因为是离婚协议上的达成的房屋转让,是不是不用交这些过户费了?还是有别的手续什么的?(目前开发商给的回复是只能等下了房产证再过户,但我个人觉得,既然是合同,就可以因为一些情况的改变而更改合同中的一些内容,因为这是我和男方双方协商好自愿的更改姓名)

请律师帮助,衷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dk123(天津)
提问时间:2013-07-2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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