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债务问题,谢谢!
你好,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我的补充: 2013-07-23 13:33
《民法通则》第88条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一直没有主张诉讼权利,那么使用最长的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计算20年,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
我的补充: 2013-07-23 13:39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有借据,可起诉要求偿还
只能够起诉要求返还。
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得法院判决,然后收集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可起诉要求偿还
依据借据,可起诉要求偿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可以诉讼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如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符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纠纷适用普通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请尽快维权并收集曾经主张权利的证据,避免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使您蒙受损失。
如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可以起诉要求偿还
起诉要求返还。
这种情况,最好上原籍广西起诉
只要有欠条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你可以在案件发生地(北京)或者是被告住所地起诉。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以外的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你可以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哪起诉。
诉讼时效是2年,自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实践中,是从过了还款期开始起算的。
有借据,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起诉可以到被告人的经常居所地(广州)去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