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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在为我支付社保金等,新单位能否再用我

原单位在为我支付社保金等,新单位能否再用我 您好。我在上海办理了待退休,还有5年正式退休。现在因为我德国籍老公被大连某公司邀请来提供3年的技术管理工作。此公司也愿意给我一个3年的短期工作合同。但是因为我在上海的待退休公司为我继续在提交国家规定的一切费用,比如养老金,社保金等等。我想问您,大连的公司能否在不需要为我缴纳社保金的情况下用我,是否可以我们双方签订一个劳务协议,上面注明大连这家公司不再需要为我缴纳除了报酬以外的所有费用,另外是否我还要另外写个声明,声明除了报酬以外其他费用不需要大连公司缴纳,一旦出现问题我可以自己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qia……()
提问时间:2013-07-2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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