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工资
我的工资 我在上海青浦一家小的服装加工厂里上班,因为这个厂老板是老乡,所以是我主动联系老板的,当时我们双方都口头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就是我好好的工作,而老板是答应我的工资是固定的3300一个月,我是3月18号开始正式上班的,上班后我也尽我所能好好工作,后来5.1放假后上班没几天由于我的个人原因我先请假后辞工了,之后就一直没有上班了,因为老板还有一个月零4天的工资还没给我,我到了6月份就打电话向他要工资可他一直拖到7月初才给我发了2400元,之后打电话问他,他说资金周转不通等发后再补,可这又到月底了我又问他,他却说我没有在他那里好好工作,所以他扣除了我剩下的工钱,意思就是不给我了,当时我去厂里的时候老板又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我想请问下我还能拿到我剩下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30730(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13-07-22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