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难道我们老百姓就这么无奈!!!
难道我们老百姓就这么无奈!!! 我是乐昌市河南镇管理区249号的居民,农田在乐昌河南镇管理区乐一中门口附近。 2009年大概4月份村里的王某等人到我家商谈农田征收事宜(王某并不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要征用我家的农田共两亩,征收费为23年耕作权共4150元,3000元青苗费。我们认为青苗费上有较大出入,当时并没有同意,之后几次商谈也没有结果。在2009年5月16号,村委在没经过户主签名的情况下暴力征收,事至今日也不主动给个说法,我爸爸亲自到村委会去要个结果,村委书记说只给青苗费,这我们当然是不能接受的。 我们曾经到乐昌市信访办咨询过相关事宜,答曰这是正常的!!!合法的!!! 请问我们该怎样办???难道老百姓就这么无奈!!!
这是当地政府给的答复,请问这样合法吗??
据调查,信访人反映其家在乐一中附近的两亩农田被征用是事实,但该农田所属地块于2007年10月11日被乐昌市万祥房地产开房有限公司(万杰)竟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合法有效。当事人说暴力征收不符合事实。至于青苗费的赔偿问题,当年国土所、村委会及村小组都进行过清点,并对农田的使用权也按当年的亩产值及未使用年艰进行了补偿,即剩23年合计补偿4150元及青年苗费3000多元;但童汝芬以要求提高补助标准或为他们购买社保等理由拒领补偿款并上访。别外,关于河南村委会八组的征地补偿款发放问题,由于该组部分村民对配方案有异议,村小组长没有到村委会办理领款手续,属村民自治事项;目前该款项仍存放在村委会的账目中,暂由村委会代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4156……(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0-08-16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