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全款赠与,有权利去公证吗
这是可以的,因为产权人有权处理的
房子仍然是男方的
答:没有实际办理变更登记时,房子仍然是男方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公证效力大
房屋已经登记在儿子名下,产权归儿子所有,儿子有完全处分权,有权将这套房屋的一半赠与媳妇,不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父母也无权干涉,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有效,且不得撤销,妻子有一半产权,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割一半。
公证效力大 ,离婚时平均分割
你好,可以办理公证的。
你好,你是房子的产权人,你的赠与行为不需要经过父母同意。
产权人是儿子的,他有权去公证,他去公证时无须父母同意。
产权人是儿子,儿子有权利决定处分房屋,包括公证
公证效力优先,
产权登记人是你个人的,产权与你父母没有关系,如是赠与不可收回,如果是借贷父母追索可以主张当时的出资
产权人依据产权证记载。
对于产权分配,产权人可以进行。
你好,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不用通过父母。
公证效力大 ,离婚时平均分割
此公证可不经父母允许,公证有效。
婚姻法说的是父母付首付的房屋由儿子所有,既然房子已经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了,那么儿子能够自由处分房子,包括赠与其妻子。本案就是这样,那一半是儿子赠与其妻子的,依据公证的赠与合同,其妻子可以获得一半的房屋所有权。无需经过其父母的同意。
您好!是可以的!
儿子是产权所有人,可以处分,无须经过出资人同意。
离婚后,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产权比例分割。
经过公证的赠予不能撤销,且不需父母同意。儿子的爱人享有一半产权。
以公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