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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本人和老公2004年同居,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因为老公不生孩子,要做丁克,所以要离婚。11年在老家县城买了套房子,总价四十多万,是贷款,首付十三万多,大部分公婆出资,今年六月交的房,购房合同是夫妻俩人一起签的名字,请问这房子我有份吗?婚后我没管钱,他的存款具体多少不知道,这次他公司裁员,有赔给他快十万,加上原来的工资,估计他的存款有十五万左右,这算共同财产吗?离婚,要求他给我十万,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悠然兰(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3-07-2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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