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谁应该为我的孩子承担责任?
谁应该为我的孩子承担责任? 我的孩子是一名试管宝宝,来之不易。
我们夫妻曾经怀过一次宝宝,由于当时的经济和能力不允许,我们选择了人流。但等我们一切都准备好的时候宝宝却迟迟不来。于是我们选择了当地一家还算比较可以的医院进行就诊。先后做过长达大半年的检查,但并没有找到不孕的原因。后来在主治医生的建议下,我们倾尽所有选择了高昂费用的试管宝宝。因为来之不易,我们时时处处都非常小心,于是从不孕的检查、试管前的检查、手术,怀孕后的检查,还有生产一直在这家医院就诊。自从怀孕开始我就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检查。由于我的是试管宝宝,比一般的孕妇进行的检查次数要多好几次,一直以来我的检查结果都报告正常。其中24周时有个几百元的系统B超其作用就是排除畸形。也是完全正常的。本来应该做32周再做B超的,由于我不放心于是28周又做了一次B超,结果是羊水超多。我查过很多资料有畸形的可能性。当我再次就诊问医生时,医生说:“B超没有写畸形,我不可能随便说”。我再问医生能不能查原因时,医生说:“没有查那么细。”医生凭经验给我开了点中药吃。吃完后再复查B超,结果羊水依然多。医生就说:“不用管”。也没有告知我可能存在的风险。后来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复查了几次同样的普通B超。结果依然是羊水多。医生没采取进进一步的检查。到了38周我并没有任何不适只是例行检查,但医生要求我住院分勉。因为考虑我的试管宝宝,在此期医生还建议我剖腹产。但我考虑时间未到,而且孩子又不大,又没有难产的表现。没有同意。于是医生就给我用了催产素。结果仍不见有临产的意思,医生让我出院了。直到预产期临近的前一天我自觉不适到医院住院。第二天顺产下宝宝。可是宝宝一出生就有明显的骨骼畸形,宝宝头部还被产钳碰伤。第二天被送去拍X光片,结果显示上身六七处骨骼畸形,其中也包括孕期B超必须检查的脊柱(这是国家规定的产检项目)。出生的第二天宝宝接受了听力筛查,筛查是医院的护士(国家规定应该由具有经验职称的医生进行)当时孩子正在哭。护士还对我说:“先哄一下宝宝,哭不能测的”于是先给同病房的另一个孩子先测,我开始哄宝宝,可宝宝仍在哭,护士走过来开始给宝宝检查,不到一分钟就说“好着呢”。三天后医生让我们出院。回到家后我们也没有太在意宝宝的听力,因为孩子太小。42天后我们再次返院检查,儿保科的大夫看了看孩子就在病历上写着听力通过,于是我们也因此放心了。可渐渐孩子长大了对声音还没有反应,我们又带宝宝到别的医院检查。一检查才发现孩子是先天性耳聋。内耳根本就没有发育。耳科专家说:“听力筛查通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么多的问题一下摆在我们的面前。我真的难以接受,因为要照顾孩子,我们曾经问过医院,但医院只是打过一个电话说:B超不可能把100%的问题都检查出来,不可能看那么清楚。我自己想想要是一处问题可以说没有检查出来,但我孩子上半身的骨骼基本上全部存在问题。我不相信一点都看不到。如果是由于B超和孩子在宫内的因素看不清,那么为何B超检查单子上写的各个结果都正常,没看清又怎么能说正常呢?难道看不清就可以随便在检查结果上写出结论吗?为何不写上:因孩子姿势问题某些部位无法看清呢?生下这样的试管宝宝我们全家痛不欲生,家中老人也因此去逝。但是回想起这几年来的经历,我们觉得医院存在很多地方的问题,对待病人太不负责。孩子现在一岁了还瘫在床上起不来,面对如此打击,作为孩子的母亲我生不如死,几进生死边缘也被哭泣的孩子给拉了回来。我应该怎么办?孩子的治疗费用初步经医生判断也在几十至百万。对于我们一个工薪阶层的父母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几年的检查治疗在这家医院已经花了数万元。可医院一次次的疏忽导致我们失去了选择健康妊娠的权利。孩子出生的误诊又导致我们失去了最佳的干预治疗时间。我们的情况复杂,请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吧!救救我可怜的孩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y215……(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08-1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