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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侵犯商标权要求赔偿12万元

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侵犯商标权要求赔偿12万元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山东烟台做汽车配件的个体户(农民开的小店,汽车配件是在济南汽配市场进的货。现在的汽配行业的普遍现象是谁也不知道哪个是真是假,生产厂家也没有下来介绍自己家的真品。)2013.07份莫名收到法院传票告我侵犯商标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他家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示的配件(轮毂,轮毂盖等汽车配件)判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万元 等 。事际是一年就买3-5个,几个月前有人在我家小店以25元买了个带有他家标示的轴头盖,并以此为证据将我起诉至烟台中级法院。全家家当就直个十万八万的就叫我赔偿这么多叫我们农民真是没法活了。(收到传票那一刻到现在大脑真是一片空白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是想要给我们逼上绝路吗?)希望各位律师帮帮忙我应该赔偿他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oci(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3-07-2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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