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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卖掉工地设施返乡,怎么定刑?

包工头卖掉工地设施返乡,怎么定刑? 某包工头带领民工赴沈阳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后来,因对方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而不予开工。随后,为弥补返乡成本,主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包工头将工地上设备卖掉。获得利润并返乡。一年后在外出乘坐火车时被发现。并被西安公安局拘留。正在拘留中。请问,此类案件,触犯了法律的什么方面?会如何判决?赔偿金方面如何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ezige……(辽宁)
提问时间:2013-07-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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