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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之争产生的斗殴事件

因口角之争产生的斗殴事件 因为甲方与乙方在某饭店门口发生口角,后甲方进去饭店,甲方的朋友与乙方打起架来(甲方的朋友先动手),当时没有说什么,过20多天将近一个月乙方要求赔偿否则报警,请问律师甲乙双方以及甲方的朋友需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需应负怎样的刑事责任,是私了好还是通过公安机关解决,乙方伤势不重却要求甲方赔十五万,请问律师这合理吗?应怎样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伤心的小猴(安徽)
提问时间:2013-07-20 23: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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