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减免抚养费的起诉,请跟进。
关于减免抚养费的起诉,请跟进。 本人与前妻在2011年8月闹矛盾开始分居,9月的时候因为儿子病重入院,约大半个月后出院时前妻丢下儿子不管,当月出院后由本人抚养。至2012年6月,8个多月期间前妻没有给予一分钱抚养费,这8个多月由于儿子病情反复,多次看病透支信用卡,致使欠下信用卡负债需要分期清还。2012年6月本人起诉至广州天河区法院离婚,当月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本人每月支付抚养费二千元,(当时本人的实际工资收入约为三千元左右),儿子抚养权归前妻。从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这段分居期儿子看病的费用由于两人仍是夫妻关系所以无法追讨。从2012年7月开始由于本人要分期清还儿子看病欠下的信用卡债务,所以至今只是给予过小部分的抚养费。本年5月前妻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并通过本人前单位强行扣除本人的工资一次,本年6月本人因为工作压力过大经常失眠和听力出现问题,右手腕也因为长期手握鼠标造成软组织挫伤不能负重,但经医院诊断暂时查不出具体原因,现本人辞职为失业状态。问题如下:
1. 就现在的情况,本人想申请减免抚养费,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减免多少合适?(广州市现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50元)
2. 即便申请成功,如果本人找到了新工作,是否无论新工作的收入是多少,都会恢复按原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执行,即每月支付二千元抚养费,还是会根据新工作的实际收入重新量定?例如:新工作的实际收入为2200元,是按原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执行支付每月二千元抚养费?还是按实际收入的20%-30%重新量定,即每个月支付大约7至8百元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si88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7-20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