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事故赔偿咨询
事故赔偿咨询 一:
交通事故事实:对方驾驶某某小火车沿某大道往前行驶,本人驾驶电动车尾随小火车同向行驶,因对方司机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且车辆未开启灯光,本人驾车接听电话,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本人受伤的伤人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本人手机损坏.
二:
责任认定:本人与对方司机承担同等责任
以上是某某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时某交警口头曾说过1万块钱以下的赔偿由对方司机全额承担,但是正当我去索赔的时候,对方车的车保公司说应当是由双方承担的
我想问一下是这样处理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577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7-20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