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婶子在集市上偷窃,应该如何处罚?
婶子在集市上偷窃,应该如何处罚? 前天的时候我婶子和几个同伴去外镇的集市上偷了东西,结果被派出所的民警抓回去了,偷的东西呢,大约值三百元钱左右,她们一行五人,婶子还是比较聪明的,老实交代已经偷过5、6次了,其余的几个呢不太诚实,就一口咬定自己是初犯,结果昨天审讯结果出来,据叔叔转述,她们被关进了济南的拘留所,由于婶子比较诚实,判的比较轻一点,要刑事拘留10天,并处800元的罚款,另外到拘留所上交200元的生活费(折合每天20元),其余四个均被刑事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的罚款。昨天下午叔叔已经把罚款和生活费都如数的交到了派出所和拘留所(罚款交到了派出所,生活费交到了拘留所)。但是派出所的人说还需要交一些钱,并且要5个人都进行劳教,劳教的时间一年到两年不等,根据平时看的法律课本,我觉得判处刑事拘留和并处罚款是应当的,但是另外派出所通知还要交钱,而且交钱的数额还不确定,还要进行劳教,您看这个案子她们审判的合适吗?我总觉得是派出所的人想让叔叔家找找关系,送点钱和礼品,快过年了
我看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10日以下的拘留和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属于是情节严重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她们究竟应该被怎么处罚呢?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cjtxy(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09-01-15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