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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入室打人案件,警察局已立案。

入室打人案件,警察局已立案。 6月5日晚上十二点多,我一个同学的同事带了三个人到我家里来打我。在此之前,我接了我同学电话,说是我同学男朋友,打电话那个人正在追我同学,他一气之下就来我家将我眼睛打伤,致使我的眼部视力严重下降甚至可能失明,眼眶骨骨折和脉络膜破裂。但是那边也有一个人受伤,但没有我严重,现在已经好了。请问 我这种情况提起诉讼胜诉的机会有多大呢?我的伤情属于几级伤情?能要求对方赔偿多少?谢谢。急需回答,拜托。现在我只能做伤情报告不能做伤残报告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181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7-2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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