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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摩托车行使碰撞路上玩耍小孩,小孩头部受伤
工作期间 摩托车行使碰撞路上玩耍小孩,小孩头部受伤 我是乡邮员,由派遣公司派遣倒邮政局负责乡村投递工作。在投递过程中,途径村道,小孩突然横穿马路,躲闪不及,碰撞其倒地,头部受伤,正在住院治疗。我也多处擦伤。请问:小孩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谁负主要责任?目前,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主要责任,是否合理?另外,赔偿责任是否应由派遣公司或邮政局负责?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lZ8799(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0-08-16 13:14